2019年1月29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2019年全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2019年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方案》,對2019年全國生態環境監測重點工作及監測任務進行了全面部署。為認真貫徹生態環境部2019年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要求,全面落實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結合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重點工作,制定了《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了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重點任務,即完善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提升大氣、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能力,整合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推進數據共享,加快構建全省環境監測質量體系。
《方案》對環境質量、污染源、專項監測工作的監測范圍、監測項目、監測頻次、工作方式、數據報送、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6個方面內容做出了詳細規定,明確了各項監測工作的責任主體。同時,對質量管理、環境質量報告編制提出了相關要求。
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與2018年相比,環境質量監測新增了岷江沱江流域及重點區域地表水加密監測、在用鄉鎮飲用水源地(含農村千噸萬人水源地)監測、省控土壤環境試點監測、污染企業(區域)和地下水型水源地保護區的地下水水質試點監測等方面的任務。污染源監測新增了長江經濟帶入河排污口監督性監測試點、重點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土壤環境監督性監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監督性監測試點、規?;笄蒺B殖場排污口監督性監測試點等方面的任務。專項監測新增了城市黑臭水體水質監測、農田灌溉水質監測試點、農村黑臭水體水質監測等方面的任務。
生態環境監測是保護環境的基礎工作,面對生態文明建設新形勢下對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務,全系統、全行業需加快推動形成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的良好風氣,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加快形成“嚴、真、細、實、快”的工作作風,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和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