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全面深化生態環境監測體制改革,加強環境監測服務事中事后監督管理,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促進環境監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全省服務性環境監測工作監管的通知》(川環發〔2019〕25號)(以下簡稱《通知》)。為讓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通知》內容,強化工作監督,現就有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出臺背景
隨著環境保護領域日益擴大、環境監測任務快速增加和環境管理要求不斷提高,我省按照國家要求,已放開服務性環境監測市場。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蓬勃發展,但環境監測機構服務水平良莠不齊,監測行為不規范、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現象時有發生,導致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問題突出,誤導環境決策,妨礙了環境執法,制約了環境管理水平提高,阻礙了監測市場健康發展。因此,要充分發揮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作用,既要放開市場加快培育,又要嚴格監管正確引導。
2017年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四川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方案》(川辦函〔2017〕14號)中明確要求“積極培育和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市場。加強對從事環境監測服務單位和機構的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018年9月,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四川省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實施方案》中要求“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四川省社會化服務性監測工作管理辦法”。為了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維護環境監測服務市場的秩序,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結合我省服務性環境監測工作實際,制定了加強全省服務性環境監測工作監管的相關要求。
二、主要特點
在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上建設四川省生態環境監測業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業務系統),環境監測機構自愿登記納入業務系統管理。以業務系統為載體,通過規定信息的及時錄入,實行在線審核和評價,保證監測數據的真實性,為政府管理部門、社會、企業和個人等提供便捷的服務。主要特點有:
第一,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對服務性環境監測工作過程監管。以業務系統為載體,通過監測機構信息、監測人員信息、儀器設備信息、監測工作計劃、監測工作開展全過程照片及航跡圖等信息的實時上傳,實現過程公開,震懾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保證監測數據的真實性。
第二,以業務系統為載體,實現服務性環境監測工作事中事后分級監管。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通過業務系統掌握在轄區內開展服務性監測的監測機構,了解其監測計劃和任務,及時開展監督管理,防止弄虛作假。
第三,以業務系統為載體,開展環境監測機構信用評價。利用業務系統匯集監測機構開展監測工作的信息和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其監管的信息,開展信用評價,公布評價結果,規范監測管理,打擊弄虛作假。
第四,方便查詢和應用。以業務系統為載體,生態環境廳各處室、直屬單位可查看參與全省服務性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機構的相關信息、監測計劃、監測任務和監測報告。市、縣級生態環境局可查看在轄區內開展監測工作的機構及其監測計劃、監測任務、監測報告,開展監督管理。各級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需要采用環境監測機構提供的環境監測報告作為行政審批和環境管理支撐時,可通過業務系統查詢項目編號,確認報告的真實性。業主用戶可瀏覽參與全省服務性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機構的監測機構基本信息及分布情況、違規機構和黑名單機構等,并通過項目編號查詢和獲取本單位委托項目的監測報告。公眾用戶可瀏覽監測機構基本信息及分布情況、違規機構和黑名單機構等。
第五、明確了監督管理及其他要求。對監督檢查情況、環境監測機構違法行為及處罰情況、納入黑名單的環境監測機構及其人員管理、弄虛作假責任追究等內容作出具體要求。同時對開展服務性監測工作的機構及其人員在監測數據及報告的真實性、保守委托單位的秘密、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強宣傳貫徹。通過組織多種形式的培訓宣貫,使《通知》精神落到實處。
二是高效推動業務系統運行,確保各環節便捷順暢。讓更多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自愿進入業務系統,自覺上傳監測計劃、監測過程照片和監測報告,以業務系統為載體,強化對服務性環境監測事中事后的分級監管。
三是充分發揮業務系統的作用,對違法違規、弄虛作假行為嚴肅處理并公開通報。充分利用平臺匯集的信息,將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發改、人民銀行、稅務、市場監管、銀監、證券、保險等部門;將依法處罰的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企業、機構和個人信息依法納入全國、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同時將企業違法信息依法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努力形成營造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的氛圍。